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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6万元“莫名”丢失看少一些遗憾 |
最近有报道说,上海一位市民网上银行账户上的16万元“莫名”丢失。自上海网上银行业务开办以来,16万数额的丢失恐怕不是什么小数目了。这一事件的发生,再次引起人们对网上银行业务安全的关注。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上银行业务由于其交易的快速性、便捷性、交互性等特点,日益受到广大银行客户的欢迎和青睐。但与此同时,网上电子银行的安全性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突出。去年,就发生了多起不法分子盗链各大银行网址,用假网页欺骗银行客户,盗取客户银行卡账户和密码并卷款而逃的重大刑事案件。 完善电子银行的网络服务,加强网上银行的安全性,确保客户利益,本应是银行的责任。当客户受到不法侵害,遭受财务损失时,银行应充分尊重客户的感受,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尽全力追回客户损失,本是银行的义务。但是此次巨款丢失后,有关银行的表现却不尽如人意,只是简单地用“遗憾”或“同情”来表明态度,且行动迟缓。这样的服务,确实让人感到遗憾。 从法律关系上讲,客户与银行之间的金融存贷业务构成了法律契约关系。银行对客户的存款负有委托责任和义务。在非客户原因导致的客户存款丢失的情况下,银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市场经济时代,我们的服务部门确实需要提高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只有切实转变老爷作风,才能取信于民,赢得口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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