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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水果泛滥与“以貌取果”有关系吗? |
广州市食品安全信息网20日曝光12种常吃的“毒”水果,涉及柑橘、苹果、梨等。“毒”水果多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化学药剂。专家提醒,商家投顾客所好才炮制毒果,市民应不要“以貌取果”,杜绝作假造毒行为。(详见今日本报B04版) 问题是“监管缺失” 市民“以貌取果”,并没有错,不能成为作假造毒现象泛滥的原因,更不能成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推卸责任的理由。作假造毒的水果是怎样生产出来的,又是怎样进入市场的,无疑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关。说到底,是因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管理缺位、不作为,甚至是失职、渎职而造成的。 食品安全在品种上、数量上过多的存在问题,长期发展下去,不仅仅关系到某一个人的身体健康,而是会对整体国民健康水平产生恶劣影响。国家有关安全食品监管部门,对此绝不能等闲视之,要下力气从食品生产的源头上加大治理力度,要把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做到田间地头,做到工厂的车间、班组,做到每一个菜市场和各类商场。 ——杨金溪(编辑) 因果关系不可倒置 面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每一次舆论和媒体都在深挖病根。无论是对非法企业的道德斥骂还是拷问监管机关的执法乏力,类似的错误却不断重复,刺激着公众的眼球,考验着公众的耐心,损害着公众的身体,也败坏着国家的声誉。 “毒果”事件发生于“两会”之后,更是对国家政治民主进程的示威。须知,就在今年激动全国人心的开放式“两会”上,攸关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还是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焦点。“毒果”事件充分说明,中国的法治理想和法治实践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国家自上而下的由“法制”到“法治”的努力遭遇了自下而上的执法人员素养低下的集体无意识抵制。 ——张敬伟(公务员) 会不会出现逆选择 专家和管理部门提醒消费者勿“以貌取果”,自然有利于杜绝“毒”水果,但那些品种好的水果,岂不因为长得好看而遭殃?这种提醒,看似打击了制假造假者,却把合法的商家也推上了断头台。 更为严重的是,市场可能会因此出现逆选择。如果消费者都选择那些外貌“丑”的,那么一些好的水果因为外貌太好看而无法畅销。相反,那些品种次的水果却能卖个好价钱。这样,不仅是消费者无法享受到越来越好的水果,合法商家也将在逆向选择中遭到淘汰。 ——苏秀花(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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