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读书文学>>社会聚焦>>正文 |
更多作品请直接点击作品分类 |
“灭门案高发”的说法并不准确 |
“灭门案高发”之说不准确 记者(下称“记”):李老师,2006年,全国先后发生多起灭门惨案。灭门案件的高发使不少人产生心理恐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动不动就灭门? 李玫瑾(下称“李”):我首先要说明的一点是,据有关权威部门近期统计,去年全国的凶杀案总体态势并没有增强,甚至有所下降。至于灭门案件,虽然没有作过专门的统计,但一年之内有十余起发生,应该算是在正常范围值之内。因为,从犯罪学的角度讲,只有当一种犯罪占到所有犯罪的五分之一比例时,才属于不正常,才需要引起特别注意。 记:在人们的印象中,前些年好像没有这么多接二连三的灭门案件发生。 李:这取决于现在媒体的发达,过去光是报纸还不太明显,现在不仅有报纸报道,更重要的是有网络链接,相近案例相对集中在一起,让人们感到触目惊心,所以,“灭门案高发”的说法并不准确,人们不必为此而产生不必要的恐慌。 灭门案杀手 与普通凶杀案的凶手有何不同 记:灭门案件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关注,可能是因为那些犯罪分子连几岁的孩子和年近八旬的老人都不放过,残忍之极。有人说他们禽兽不如都不为过,从犯罪学角度讲,这些罪犯与普通的杀人凶手在心理上有什么截然的不同吗? 李:从犯罪心理上讲,应该说没有什么不同。犯罪人一旦做出杀人这个行为,就是死罪,他们往往有这样的心理,杀一人是杀,多杀一个也是杀。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自我保护,只要是在现场的人,看到他作案一幕的人,他都不愿意留活口。 其实,这些所谓的灭门案,绝大多数都不是真正灭门,真正意义上的灭门是全家都要遭到追杀,而这些案件杀害的只是当时在场的人。 心理不平衡 是恶性杀人罪犯的共同特点 记:犯罪学领域对灭门案件做过哪些方面的研究? 李:灭门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只是一个俗称。它不属于一个法律问题,只是杀人案件中的一种。国外有一个学术词语比较接近这个意思,叫MASSKILL,翻译成群杀,或滥杀,就是一次杀多人,杀众人。在犯罪学研究领域,灭门案件不算一个类型,都归结到这种滥杀的类型中。 记:这么说,在这些案件中很难找到一些共性的东西。 李:这些案件中每个都不一样。有些是因为某种冲突,有些是为了杀人越货,有些是仇杀,是报复性的,如果说这些犯罪人有什么共同之处,那就是他们都有一个心理上不平衡的问题。不平衡,有的缘自个人生活经历,有的缘自家庭,有的缘自生活压力,有的缘自社会。他们中间的不少人都努力过,但到处碰壁,所以就会以一种毁灭的方式行事。有的犯罪人甚至说:“我活着死了都一样,我杀了别人没准儿还是帮他解脱痛苦呢。”可以看出,在生活中确实有一部分人挣扎在一种边缘线上,想努力,但努力不成,对于这种人,如果没有人帮他,他在毁灭自己的同时,就有可能毁灭别人。 预防恶性凶杀案件的 三条可行之道 记:今后该如何防范和减少这类恶性凶杀案件发生呢? 李:预防犯罪是一个很大的话题,但这些案件的发生的确给我们很多警示,我认为,有三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首先是怎样防止矛盾冲突。现代社会中人们压力比较大,生活上的压力会造成心理上的问题。所以,在生活当中,人和人之间,要有一种和谐,不要把对方逼得太紧。人在一种极度的劳累紧张的状态下,心理就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扭曲,这种扭曲有两种途径发泄,一种是对内,一种是对外。有些人选择毁灭自己,比如自杀,有的人则选择攻击别人,比如杀人。 所以从这些恶性案件中可以给现代社会一个警示,能否调整一下我们的生活节奏。中国有许多很好的传统文化观念,比如随遇而安,比如知足常乐,我们不妨回味一下这些古话所传达的理念。如果我们能够在人生的旅途中不去急于成功,不去盲目攀比,而是以平淡的心理慢慢经历人生的磨难,进而慢慢地享受人生,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心理问题,而这也需要媒体做一些导向性的引导,包括电视剧、文学作品。“人活着的意义迷失”,是当今中国很重要的一个精神问题。我们讲精神文明,实际上很大一部分是指国人的心理上的认识和心理健康问题。现在很多年轻人,他们已经独立地走向社会,但是他们没有一个基本的社会规则,这些规则小到伦理,大到法律,没有这种规则就进入社会生活,就会不择手段。所以,人和人之间的宽容、和谐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东西。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
文章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