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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年少的孩子沦为“黑手”…… |
本报昨日报道,新学年开始近一个月便有家长反映,在广州市部分中小学校园附近时有发生学生被持械歹徒勒索财物、甚至致伤的案件,令家长、学生十分担忧,有的学生甚至携刀上学,以作自卫。而更令人担忧的是,对学生进行抢夺、勒索的不法分子多为“同龄人”。 中小学校与高校一样,早非“象牙之塔”,很多社会现象、社会弊病都可以在校园中找到缩影。中小学生遭遇“同龄黑手”的敲诈勒索,无疑也是诸多社会景观中的一种,而无论从社会治安的角度,还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角度,对这一现象都不容忽视。 携刀上学以资防卫,并不可取;学生应避免“露富”的规劝,亦非治本之策。对已染无良习气的青少年,固然需要加强治安管理和打击力度;但其处置手段应与对成年人违法犯罪略有不同。换言之,对问题青少年当以教育、挽救、改造为主,尽可能地使青少年“黑手”转化为走上健康向上的发展道路。不过,此种建议确有理想化色彩,实施起来也决非某一方努力便能奏效,套用一句老话,便是要综合治理。 在我看来,当务之急是对问题青少年加强研究。问题青少年在敲诈勒索、伤害同龄人的结果方面,是相同或相似的;但“一果多因”的正确逻辑,应当可以使我们开拓研究的视野。侈谈规律性发现,仿佛是时下的通病,而只有沉下去潜心调查研究,方能对部分青少年沦为问题青少年取得类型性研究,在此基础上,也才能谈得上对问题及其解决之道形成接近规律的认识。设若满足于“大呼隆”式研究,就难以发现问题之本源及其多样性,所谓有效治理也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对问题青少年应立足于挽救,而其解决方案端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过,现实的问题也许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事实上,摆在人们面前的问题,并不只是问题青少年,同时也包括容易受侵害的无辜青少年。虽然对矛盾双方所取的教育重点、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有所不同,但其面临教育的现实命题则一。实际上,如何有效实施自我保护,于当前广大中小学生而言,并不是一个已经或将要解决的课题。而从问题青少年身上,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抽象,也许能找到他们可能共同存在的心理疾患。由此出发,则我们或能从这些侧面窥见关于中小学教育改革方向与改革内容的某些端倪。 在更大的范围内,无论是问题青少年或受害青少年,他们都不应当对发生在他们身上的问题乃至悲剧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社会治理对不良社会风气的放任自流或无能为力,将或迟或早、或轻或重地渗透进校园。倘若人们对不良社会风气滋生蔓延无动于衷,又有什么充分的理由去严责那些“我本善良”的问题青少年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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