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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了的姑娘泼了的水 |
来源: 日期: 2007-6-4 16:13:58 发送:发送给好友 |
本网讯(仙桃广播电视报) 沔阳(今湖北省仙桃市)过去有句俗话:“嫁了的姑娘泼了的水”。其意思是已嫁出去的姑娘因已是别家的人,在婆家不论发生什么官司,都不与娘家相干,因为嫁出去了的姑娘犹如是泼出去了的水。 传说,从前沔阳州城附近的农夫李精明,他的闺女春姑长得如花似玉,一个叫胡含的乡绅想娶她做儿媳,李精明知道胡含的儿子是个憨巴(傻子),就没有答应。胡含出钱买通当地头人做媒,春姑拼死拼活地不同意。胡含想到有钱能使鬼推磨,又用钱贿赂李家的族长李想钱,硬磨软缠地把这门亲事订了下来。 婚期临近,春姑哭得眼睛肿的像两个水蜜桃,因受“嫁鸡跟鸡,嫁狗跟狗”封建婚姻观念的束缚,她就无可奈何地只好认命了。 出嫁数日,春姑没有新婚的一丝欢乐,憨巴新郎傻得连最起码的事都不会做,她对他一丝希望都没有了,她要冲破封建世俗的束缚,寻求自己婚姻的自由和幸福。 天还没亮,担心儿子夫妻生活的婆母到儿媳房前听动静,她听床上一点响动也没有,忙叫醒儿子把门打开,发现儿媳不在床上!她惊呆了,回过神来问儿子,一问三不知,急得将老头喊来,胡含气得只摇头,婆婆气得只跺脚。 胡含带了银两,天亮就赶到州衙去告状。恰逢汉阳府台大人正在沔阳州巡访,一并与知州审理此案。州官叫衙役将被告李精明传到堂上。原告胡含诉称:“我与被告李精明是儿女亲家,儿子娶其女春姑为妻。新婚不过半月,儿媳深夜私自离家出走,家人四处寻找,没有下落,必是跑回娘家与奸夫私奔。这属李家养女不教之结果,姑息养奸之罪过,理应对其父母治罪。现在,请求老爷作主,我找李家要人,活着要交人,死了要交尸!”州官听后接着问被告:“李精明,你还有什么话说?”李精明灵机一动,随及辩护:“老爷,我有话说。没出嫁的姑娘在娘家如同盆里的水,她在父母身边,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父母眼里。如今,我的女儿已经嫁到了胡家,如同装在盆里的水已经泼了一样,嫁了的姑娘泼了的水,姑娘嫁到胡家就是胡家的人了,她是在胡家发生的事,理应是胡家的责任,这与我们娘家有何相干?”州官无言以对,感到这桩案件棘手,正在左右为难,不好判断。府台大人听在耳里、看在眼里、想在心里,沉思片刻,意味深长地说:“好一个嫁了的姑娘泼了的水,这句话说得有道理,有道理啊!”州官一听茅塞顿开,拍案即断:“被告原本无罪,原告自负其责!” 沔阳俗语“嫁了的姑娘泼了的水”,据说就是来源如此。以后,沔阳人将嫁出去的姑娘以宾客相待。大年三十吃团年(圆)饭时,如果已出嫁的姑娘因某种原因在娘家,按沔阳的习俗是不能与娘家人同桌吃团年饭的,她只能独自坐在灶门口吃,因为她再不是自家人了,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了的水!(印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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